一.香港條形碼申請?
少要提供一個產品的名稱、產品的簡介、產品的圖片.、以及客戶產品銷售的外部鏈接
二.香港條形碼在國內備案所需資料?
1.填寫企業備案申請表,制表人簽字蓋章,法人簽字,蓋公司章
2.確定是前置碼備案或者產品編碼備案
3.填寫前置碼備案或者產品編碼備案,董事簽字,蓋公司章
4.郵寄北京的中國物品編碼中心
5.北京收到文件,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再次網頁上面備案
6.網頁備案通過,3個工作日寄出備案文件。
三.香港商標申請需準備資料?
1.個人名義提供個人身份證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2.公司名義申請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3.提供商標的圖標
4.確定好類別
5.申請時間為6-8個月
四.香港商標注冊辦理流程?
1、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出申請;
2、香港知識產權署受理;
3、審查;
4、刊登公告,三個月的異議期;若被提異議(香港稱為反對),申請人須對此作出答辯(香港稱為反陳述),否則申請將被撤回;
5、核準注冊,領取商標注冊證。
五.香港商標注冊申請條件?
1、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
2、提供商標的中文或外文名稱(圖形不提供查詢);
3、須保護的商品名稱或項目清單;
4、如果您的商標為彩色,必須指定哪種顏色
六.香港公司分行年審需提供的文件?
商證復印件及總行資料
七.分行更名需準備材料?
公司NNC1或NAR1資料及分行商證復印件
八.會計師核證副本需準備的資料及時間?
需要核證文件掃描件或復印件,辦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
九.香港公司做章需要提供的資料?
提供香港公司的名稱及注冊證書,辦理時間為2個工作日
十.現成香港公司?
根據客戶要求價格不同,請向客戶收集:1-要求成立時間;2-是否帶銀行賬戶;3-是否有銀行流水;4-對注冊資本要求
十一.什么是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自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須在其注冊辦事處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本文將扼要介紹新頒布的《公司條例》第12部2A分部,有關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要求,以及其主要影響。
適用性
新的修訂將適用于根據《公司條例》成立的所有公司,不論是股份或擔保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但不包括非香港公司(即在香港登記但在境外成立的公司)和上市公司。
法例要求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必須存放在相關公司的香港注冊辦事處或其他在香港境內的地方,公司必須通過提交
NR2表格通知公司注冊處其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記冊的地點。新法主要要求相關公司:
1.在公司的注冊辦事處或指定地點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
2.采取合理步驟確定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發出通知并獲取所需的詳細資料;
3.在SCR中填寫其重要控制人的詳細數據;
4.更新SCR中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向執法人員及重要控制人提供SCR及其副本以供查閱。
引入這些新措施的原因,是為了提高香港注冊公司的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以履行香港在反洗黑錢及反恐怖分子融資方面的國際義務。因此,值得注意的是,SCR只供執法人員查閱,其中包括香港警方,公司注冊處,廉政公署,證監會等人員等,亦不適用于上市公司。
根據新法,公司必須在SCR上填寫重要控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成為控制人的日期以及對公司所施加的控制的性質等詳細數據。重要的控制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這些要求都不復雜,關鍵是如何確定誰是重要控制人。
在這個問題上,新法律規定了五個條件,如果符合其中之一項,那么這個人就是一個重要控制人:
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已發行股份;或如該公司沒有股本,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分攤該公司25以上的資本或分享該公司25以上的利潤的權利;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表決權;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委任或罷免該公司董事局的過半數董事的權利;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該公司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
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某信托或商號的活動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而該信托或商號并不是法人,但該信托的受托人或商號的成員,就該公司而言符合首4個條件中的任何1個條件公司須采取合理步驟,以確定其重要控制人。有關步驟包括檢視公司的成員登記冊、組織章程細則、股東協議或其他相關協議,以及向任何相信已知悉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1)重要控制人的人士或(2)任何相信或有合理因由相信是知道重要控制人身分的人士發出通知。